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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明年扫黄打非

1998-12-2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

全国扫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明年扫黄打非

记者 袁祥

本报北京12月24日电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公安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今天联合召开第十一次全国扫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999年上半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

会议要求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通过集中行动解决当前出版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走私,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非法音像制品的主要源头;认真整顿印刷企业,打击非法翻印境外政治性出版物和盗版盗印活动;深入检查清理市场,遏制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回潮的势头;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惩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犯罪,震慑不法分子,使出版物市场面貌进一步改观。

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强化出版物市场日常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强扫黄打非的力度。从1994年起,连续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及多次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这4次集中行动,各地收缴违法书刊近3000万册,违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3500多万张(其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30多万件,淫秽色情出版物270多万件),取缔非法出版物集散地1900多个,查处案件近万起,收缴非法光盘生产线74条,缴获走私光盘2000余万张。这些成果为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净化社会空气、保护知识产权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在国际上也产生了良好反响。但是,由于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有着复杂的国际国内原因和有暴利可图的经济诱因,当前非法出版物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从境外流入的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出版物品种和数量进一步上升,翻印和销售此类出版物的情况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仍然非常突出;从境外大规模走私贩运淫秽、反动、盗版光盘的活动仍在继续,境内非法光盘生产线又有所抬头,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在部分地区严重回潮;非法印刷屡禁不止,非法出版和盗版盗印活动进一步趋向团伙化和规模化,在某些地区达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因此,必须通过集中行动对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全国扫黄工作小组组长王茂林同志在会上指出,解决出版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活动的严重危害。出版物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出版物市场管理,禁止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既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黄打非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摒弃各种糊涂观念,把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下去。1999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很重。大事喜事多,热点难点问题也很多。做好明年的扫黄打非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绝不能因为出版物市场出现问题而影响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组织和开展好明年上半年的集中行动。

他说,这次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事关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中央有关部门也要作出相应部署。要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哪个地方、哪个部门的问题,由哪个地方或部门的负责人去解决。特别是重点地区,要集中力量打攻坚战,限期改变面貌,绝不能让一个地方的问题,危害全省,甚至祸害全国。这次集中行动各项任务中,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取缔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重中之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在明年二月底前一定要有一个明显的改观。衡量一个地区这次集中行动是否取得成效,首先就是要看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扫黄打非工作的有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在扫除出版物市场文化垃圾的同时,各地要下大气力抓好繁荣。元旦、春节期间,要组织开展健康文明、群众喜爱的文体活动,组织优秀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丰富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要继续大力扶持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畅通发行渠道。营造团结奋进、欢乐喜庆、昂扬向上的良好气氛。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同志在讲话中说,政法部门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扫黄打非斗争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会议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黄打非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坚决打掉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加大打击走私非法出版物的力度,查获一批走私犯罪团伙。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集中突破一批经营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加大刑事处罚的力度,依照《刑法》和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制黄贩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对犯罪分子非法获得的经济利益,要通过财产刑予以剥夺,决不让犯罪分子占到经济上的便宜。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住源头。各级政法部门尤其是公安机关和缉私警察机构,要积极配合新闻出版、文化、工商等部门,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截流堵源,强化日常管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副组长、新闻出版署署长于友先宣读了《1999年上半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方案》。

国务院副秘书长、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副组长刘奇葆主持会议。中宣部副部长、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副组长龚心瀚同志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财政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总政宣传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北京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及宣传、政法、“扫黄”领导小组、公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各地收听收看了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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